每次聽到蔡健雅唱的陌生人這首歌,
眼眶不由自主泛紅.
今年是第幾年了?十二還是十三?
我依然記得當年和你走過的景點,那些我們曾經荒唐的地方.
直到好多年之後,我才敢踏近你家附近的路,不是不想看到你,而是不知道
如果我再度遇見你,我要怎麼解釋當年狠心訣別?
內心一直催眠自己:這是為了你好,你繼續跟著我,沒有前途的.
但多年之後,發現沒有前途的是自己.這點倒是有點令人啼笑皆非.
十月十日即將來到,這個日子是當年我狠心離別你的日子.
其實早知道你已經忘了我,更別提曾經在你的愛情故事中出現過.
或許這段感情是你這生最不堪的一回,所以你不想承認自己曾經愛過我.
可你曾知道嗎?
這十二年來,我不敢說無時無刻想念著你,但止不住的回憶經常從過往的街景
流露出來.
這些年,我遇到的女人,每一個都有你的一角,或笑或怒,或喜或悲.
多年後,我才明白原來我會喜歡她們,是因為有你的影子.
其實我知道你終於在自己喜歡的工作找到一片天空,
當時年輕的理想得以實現,同時也獲得許多人的認同.
知道你做到自己的理想,讓我很高興,也阿Q的安慰自己,當年離開你是對的.
天曉得,你若跟了我,是否還會實現理想,還是陪我一起浮沉落魄?